//www.job910.com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办学校> 丽水-莲都区公办学校

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2025年教育人才引进公告(一)

发布时间:2024-11-05  点击量:2983次  分享至

为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不断优化学校人员结构,经研究,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决定面向高校优秀毕业生引进教育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学校教师4名,为事业编制身份。具体岗位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2025年教育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

二、人才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人才引进对象

1.普通高校品学兼优的2025届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

2.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2025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需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认证证书)。

3.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或同期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留学人员(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二)人才引进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教师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品行端正。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4.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对于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以后出生)。

5.教师资格证要求:2025年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放宽至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其他应聘人员需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6.身体健康。

7.符合人才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浙江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等。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9日9:30—11: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东体育场(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报名前请下载附件2:《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2025年教育人才引进报名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后再打印,粘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普通高校2025届毕业生需提供: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③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5年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放宽至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

④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用承诺书代替,详见附件3)。

2.留学人员需提供:

①已取得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2025年毕业暂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留学人员可用承诺书代替,详见附件3;

③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的2025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可用承诺书代替,详见附件3)。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数与岗位数之比不足2:1的,取消(核减)相应岗位。

(三)考试

资格审查后,如同岗位报名人数众多,无法直接组织面试的,根据岗位报考人数,按学历、专业、经历等比较岗位匹配性进行比选,按1:6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考试形式:采用课堂教学考核(模拟上课)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则依据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体检对象确定后当场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莲都区教育系统就业补充协议书。

(五)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按规定进行考察。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或有放弃体检和考察的,我局有权单方解除就业协议。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应聘人员需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聘用(2025年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放宽至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应聘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莲都区教育系统就业补充协议书后放弃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不予递补。

应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事业编制教师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在莲都区教育系统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考务工作由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8-2021912。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

2024年11月1日


文章来源:http://www.liandu.gov.cn/art/2024/11/1/art_1229427871_5392347.html

附件:附件1:《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2025年教育人才引进计划表》

附件:附件2:《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2025年教育人才引进报名表》

附件:附件3:承诺书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上一篇:2025年石狮市公办学校赴陕西师范大学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

下一篇:重庆市永川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5年 应届毕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 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占位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