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补充凌河区公办性质幼儿园师资队伍,结合幼儿园的师资现状,凌河区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性质幼儿园合同制非事业编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数量
招聘合同制非事业编教师42人。其中:
云飞幼儿园铁新分园幼儿教师16人;
宝地小学附属幼儿园幼儿教师12人;
中心幼儿园碧桂园分园幼儿教师14人;
报名时只允许申报一所幼儿园,不可兼报。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良好的道德素养,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有锦州市户籍(含农村户口),如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户籍所在地不同,以户口为准,户籍取得时间须为本次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至2003年4月30日(含)期间出生)。
4.符合报考职位的条件:
(1)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其中,应届毕业生需在2021年正式签订聘任合同前取得毕业证书。
(2)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教育厅 辽人社函﹝2020﹞89号》关于暂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幼儿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单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没有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的须符合本条要求。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6.不得报考的几种情形: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近3年内受到过党(团)纪严重警告以上或政(校)纪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现役军人;全日制专科毕业在读全日制本科或全日制本科毕业在读全日制研究生。
7.应聘人员须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三、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及报名
1.职位查询
具体招聘人数、条件、办法等详细信息,可通过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网(www.jzlhqzf.gov.cn)查询。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3.报名时间
2021年6月18日--2021年6月1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4.报名地点及防疫要求
报名地点为凌河区素质教育基地(凌河区安富里62号)。报名人员需佩戴医用口罩,并向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测温后方可进入凌河区素质教育基地报名。
5.资料准备
(1)报名人员提前下载考生报名登记表(免冠彩色照片需扫描在登记表上)和承诺书并打印好(本人签名须手写)。报名时提交考生报名登记表、承诺书各一份。
(2)另交一张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照片(同报名表一致),照片背后用圆珠笔写好名字和身份证号(笔迹要晾干不得模糊),并用曲别针别在报名登记表左上角。
6、缴费:
报名费每人50元,现场收现金,拒绝扫码缴费,为考生开具缴费收据。
(二)笔试
1.笔试人员: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参加凌河区教育局组织的笔试。2021年6月25日到凌河区素质教育基地取准考证。
2.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报考人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要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按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通过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lhqzf.gov.cn)查询。
5.笔试防疫要求:
相关防疫工作依据锦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要求和管控原则执行,具体要求请随时关注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三)资格复审
1.人选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根据所申报单位的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最后一个资格复审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内容: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地址页、本人页各一份);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一式一份;其中,应届毕业生需签订应届毕业生承诺书。
(4)幼儿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及教师资格证网上认定表(查询网页截图)一式一份;其中,暂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持在有效期内的幼儿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单复审。
考生提供的所有复印件需按照以上顺序整理装订。
(四)面试要求
1.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面试方式及内容:采取命题绘画、教案书写、试讲、现场问答、边弹边唱、才艺展示等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判,当场公布。
3.面试时间、地点、内容以面试公告为准。
4.相关防疫工作依据锦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要求和管控原则执行,具体要求请随时关注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lhqzf.gov.cn)。
(五)考试总成绩的确定
本次笔试和面试分数权重比例为4:6,考试总成绩=笔试分数×40%+面试分数×60%。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招聘单位自行负责。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在所空缺单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聘用: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时间不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合同一年一签。
(八)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为当地最低用工保障标准;从正式聘用期开始,聘用单位为合同制教师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险,合同制教师工资每人每月2200元(含五险个人应缴纳部分)。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报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事项
1.凡在笔试、面试考前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按锦州市有关疫情防控规定执行。
2.报考人员在报名及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据国家招聘考试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3.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系,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锦州市凌河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期间不举办任何培训、讲座等活动。社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培训、讲座、售书、售光盘等活动,均与本次招聘的主管机关无关,与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无关。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凌河区教育局0416-2863031
上午8:30 --11:30
下午13:30--16:30
锦州市凌河区教育局
2021年6月8日
信息来源http://www.jzlhqzf.gov.cn/info/1008/17693.htm